(一)人事代理
办理程序 |
1.确认档案到柳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或自提; 2.职工填写《档案转递申请》; 3.人力资源部开具入职证明并派专员办理相关事宜。 |
注意事项 |
自提档案的仅限于学籍档案,如果是人才市场或者单位取出来的人事档案,不予接收;办理人事代理时本市户口需带户口本原件,非柳州市户口,要带劳动合同原件。 |
(二)调出柳州市
办理程序 |
1.提供调入地人事部门商调函(调动通知),填写《档案托管申请表》; 2.人才办向当事人开具行政转移介绍信; 3.当事人持介绍信到调入地人事部门报到; 4.人才办寄出当事人档案。 |
注意事项 |
人事部门一般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不含具有档案保管权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部分特别设立运作的组织机构,调档前需到柳州人才办对接。 |
(三)由市外调入柳州市
办理程序 |
1.填写《档案托管申请表》; 2.人才办向当事人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开具商调函(调动通知); 3.当事人持商调函(调动通知)到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人事关系调动(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手续; 4.当事人核实档案到人才办后,填写《档案转递申请》,携调出地人事部门行政转移介绍信到人才办办理报到及人事代理手续。 |
注意事项 |
人事部门一般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不含具有档案保管权的企事业单位,部分特别设立运作的组织机构,调档前需到柳州人才办核对。 |
(四)由市内企具有档案保管权的事业单位调入鹿山集体户
办理程序 |
1.当事人核实档案所在地后,填写《档案转递申请》交至原单位调档; 2.如原单位需人才办开接收函,将《档案转递申请》盖好原单位公章后,交至人才办开接收函; 3.将《档案转递申请》及接收函交至原单位调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