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招生就业处
在学校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就业工作、校友联络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的发展规模和专业设置,负责拟定学校招生规划、招生章程等政策文件;
2.负责编制学校招生计划,做好与全国有关省市对等互换招生计划的调整、报批等工作;
3.负责组织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招生咨询等工作;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就业工作相关制度,指导各学院开展相关就业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拓展就业渠道,为毕业生建立和搭建就业平台;
6.负责毕业生需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负责组织校内的现场招聘会和网上招聘会;
7.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与毕业生工作信息网的建设与维护;
8.负责用人单位来访、来电、来函的接待和处理以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9.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和上报有关毕业生就业信息,负责办理毕业生的报到证和毕业生就业派遣有关手续;
10.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生涯发展与就业指导教育教学工作;
11.负责组织编制年度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
12.负责学校校友联系工作;
13.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